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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钢铁行业双碳进程不断“深化”

时间:2023-12-22 浏览:595次

双碳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

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节能监察办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配套性规章,《工业节能监察办法》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中“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等规定,对工业节能监察的范围、职责、原则、程序及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监察行为,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办法》对工业节能监察的组织结构、实施主体、监察内容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对每项监察内容进行详细分解,为工业节能监察组织机构及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提供详细、系统、可操作的全面指导,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工业企业、研究机构和节能服务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充分依据。

两部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计量体系

2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重点用能单位、排放单位还应当配备能源资源、碳排放相关计量器具,满足能源资源、碳排放相关计量要求。《意见》强调,鼓励企业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和低碳计量。强化用能用水单位的能源、水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组织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持续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碳计量体系,研究建立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制度,为企业碳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服务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支持企业参与低碳、节能、节水、环保、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共性计量技术研发,营造企业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环境。

工信部:2023年力争实现废钢铁利用量达到2.65亿吨

3月1日,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绿色低碳发展是全球可持续发展大趋势,对我国来说,加快工业绿色化低碳发展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工信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出台了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的碳达峰实施方案,初步建立起了促进工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对我们来说,今年的工作重心就是要一件一件抓落实,具体有四个方面的工作要着力推进:

一是实施绿色制造推进工程。我们将研究制定出台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分类指导,分业施策,建立动态更新的绿色技术目录和项目库,加快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钢铁、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绿色升级改造。这方面的工作很重要,刚才金部长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提到了,传统产业是我们现代产业体系的基底。抓好这些重点产业,对于推动整个工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意义重大。我们还将完善梯度培育机制,全面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进一步打造绿色制造服务商,加大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二是实施工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深化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服务,全年我们目标要完成对3000家工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完成1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节能诊断服务。同时,我们将推动电炉短流程炼钢高质量发展,以此来带动和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要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数字化碳管理体系建设试点,进一步打造典型应用场景,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同时,加强能效标杆引领,推动在重点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三是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提质增效行动。将进一步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溯源管理全覆盖,加强废钢、废纸等再生资源行业规范管理,培育上百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2023年我们力争实现废钢铁利用量达到2.65亿吨。要加强磷石膏等复杂难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攻关,积极拓展综合利用渠道。进一步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用水行业,开展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四是着力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我们将进一步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绿色航空器,推进内河船舶电动化绿色化智能升级,全面提升光伏、锂电供给能力,加快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智能光伏在工业、建筑、交通、通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同时,还将大力发展氢能、环保装备等产业,推动生物基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通过这样几个工程进一步推动我们今年绿色发展目标的实现。

《山西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2023年行动计划》印发

4月7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山西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2023年行动计划》。2023年,全行业保持平稳运行,先进产能占比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进一步加强,特钢材料产业链基本形成,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进一步降低,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全行业综合能力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推动出台《山西省钢铁企业限制类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实施方案》,要求1200立方米以下高炉、100吨以下转炉(电炉)、50吨以下合金电炉逐步实施产能置换,按照“先立后破”原则有序退出。力争到2025年实现先进工艺装备产能占比达到90%以上。加快推进重点产能置换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开建一批、建成投产一批。

中矿协发布 《冶金矿山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4月7日,在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理事(扩大)会议上,中矿协发布了《冶金矿山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1.主要目标①“十四五”期间:40%的“基石计划”项目建成投产,大型矿山产量占比60%以上。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5%以上,大中型矿山实现绿色矿山建设全覆盖,资源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②“十五五”期间:90%以上的“基石计划”项目建成投产,大型矿山产量占比70%以上,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18%以上,绿色低碳、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大中型矿山企业主要工序能耗水平基本达到国家能耗标准先进值。确保2030年前冶金矿山行业实现碳达峰。2.重点任务①加快25个铁矿资源基地建设和28个国家规划矿区勘查开发,构建以大中型矿山为主体的供应格局。以“基石计划”为基础,优化铁矿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加快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开发进程。培育大型、特大型矿业集团,提升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②依据采选各工艺环节能量利用率的差别,建立全流程能耗最优的消耗分配体系。③修订行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依法依规淘汰、整合中小型矿山企业的落后产能。开展冶金矿山上游产品碳足迹测评,引导企业研究开发低碳新产品。

三部门: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

4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铸造和锻压行业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产业布局与生产要素更加协同。重点领域高端铸件、锻件产品取得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一体化压铸成形、无模铸造、砂型3D打印、超高强钢热成形、精密冷温热锻、轻质高强合金轻量化等先进工艺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

河北省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4月2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河北省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冀工信节函〔2023〕133号),明确了河北省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研发、示范、推广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筑牢工业领域碳达峰基础。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5%。“十五五”期间,基本建立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实施方案》立足我省工业发展阶段和运行特点,提出了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节能降碳力度、加快绿色制造步伐、推动发展循环经济、深化低碳技术变革等5大方面23项任务,其中重点行业节能诊断全覆盖、绿色工厂星级评价管理、“无废园区”“无废工厂”创建、降碳产品价值转化等为河北省创新性举措。聚焦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河北省重点行业,《实施方案》提出了重点行业达峰、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提升、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等3大行动,明确了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的重点行业和实施路径。

西藏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6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藏经信发〔2023〕46号),明确了自治区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自治区工业产业结构与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工业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到2030年,工业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电力消费占比持续提升,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降低,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实施方案》提出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优化用能结构、大力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推动数字化赋能绿色低碳发展等7大重点任务。并对建材、采矿、消费品等自治区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

生态环境部就推进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征求意见

6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通知,就组织编制的《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主要目标:推动焦化企业(含半焦生产,下同)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焦化企业基本完成改造,全国力争80%左右产能完成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焦联合企业,要对标对表、查缺补漏,确保焦化工序按期达到本意见要求。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

7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在此前明确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25个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基础上,增加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等11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

河北发布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7月4日,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制定了《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到2025年,铸造和锻压行业总体水平处于国内前列,保障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更趋合理,产业布局与生产要素更加协同。重点领域高端铸件、锻件产品取得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一体化压铸成形、无模铸造、砂型3D打印、超高强钢热成形、精密冷温热锻、轻质高强合金轻量化等先进工艺技术实现产业化应用。建成2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大中小企业、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的良好生态。智能化改造效应凸显,打造2家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培育30家以上环保绩效评级A级企业,培育25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培育6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2035年,行业总体水平进入国际行列,形成较完备的产业技术体系和持续创新能力,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培育发展10个以上国家(世界)级知名企业。

以钢铁、焦化等主要碳排放行业企业为重点,山西省布局建设深度降碳示范工程

8月3日,山西省发布《山西省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零碳方案》),将加快建设零碳开发区、深度降碳示范工程等。《零碳方案》明确,到2025年,该省将以煤电、钢铁、有色、焦化、煤化工和建材等主要碳排放行业企业为重点,创建5个左右深度降碳示范工程,其主要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力争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零碳方案》明确,将以行业先进适用节能低碳零碳负碳工艺技术和探索性前沿技术为支撑,实施高效、低成本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应用(煤电企业年捕集规模需达1000吨及以上)等代表国内外领先水平的深度降碳示范工程,探索传统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模式。其中,在焦化深度降碳示范工程方面,《零碳方案》指出,将全流程、全方位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耗技术,持续提升焦化工艺装备水平,加快推进焦化生产智能化改造。利用低碳燃料炼焦、研发富氧燃烧技术,逐步推广分布式光伏及清洁能源的应用。力争到2030年示范企业吨焦碳排放量较项目实施前下降10%以上。《零碳方案》明确,焦化行业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包括节能型水泵、永磁电机、永磁调速、开关磁阻电机等高效节能产品使用技术;高效蒸馏和热泵等节能技术、工艺流程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焦炉精准加热自动控制、入炉煤调湿、智能化配煤、焦化生产全过程余热回收、CCUS技术;高导热硅砖、炉门预制件和同质火泥等新材料的应用技术等。

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2023—2024年,钢铁行业稳增长的主要目标是:2023年,钢铁行业供需保持动态平衡,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经济效益显著提升,行业研发投入力争达到1.5%,工业增加值增长3.5%左右;2024年,行业发展环境、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不断提升,工业增加值增长4%以上。

云南:到2025年,力争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8月28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应用、示范、推广一批减排效果显著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工艺产品。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幅度大于全社会下降幅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工业体系基本建立。力争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9月2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到,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企业要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技术路线,严把工程质量,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全工序、全环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地方排放标准和差异化管理政策,协调解决企业改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改造积极性和运行管理水平。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产能超过5000万吨。

生态环境部:2025年前完成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10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推动“十四五”期间工业噪声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通知》明确了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凡是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工业行业,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应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都将纳入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通知》规定在2025年前完成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对于在《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无需单独重新申请,排污单位可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通过重新申请增加工业噪声相关内容。生态环境部将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对未按照通知要求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噪声的,或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工业噪声的排污单位依法处罚。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支持钢铁行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10月20日,为加快钢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引擎,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钢铁向材料、制造向服务”转型,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支持钢铁行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对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并符合条件的钢铁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助。深化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省国资委监管的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年均增速达到10.5%以上。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以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根本目的,突出“自愿”属性,强化市场主体作用,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信息公开,强化监督。将社会监督作为对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的重要监管手段,按照“能公开、尽公开”原则,及时、准确披露项目和减排量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压实项目业主和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项目和减排量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双承诺”,加强市场诚信管理,政府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诚信、公平、透明。二是统筹协调,统一管理。建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联合监管的新模式。根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相关精神,建立全国统一的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登记、交易等服务,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纳入认证机构管理。三是夯实基础,循序渐进。坚持稳中求进,市场启动初期以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管理模式为首要任务,重点提升政策制度规范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市场实现稳起步、稳运行后,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基本原则,逐步扩大自愿减排市场支持领域,强化市场功能。四是立足国内,对接国际。充分考虑国内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在切实维护好我国家利益基础上,相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对接国际通行做法,向全社会提供高质量、可交易、受到广泛认可的减排量,更好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四川:到2025年废钢年加工能力超过1500万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40%以上

10月2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四川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及钢铁行业;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等相关规定,切实控制新增钢铁产能。促进钢铁行业流程结构优化,推动工艺及装备绿色升级,实现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强化产业协同,构建清洁能源与钢铁产业共同体。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强高韧、耐蚀耐候、节材节能等低碳产品应用比例。加强高炉低焦比、高煤比冶炼技术研究应用,鼓励开展高效球团矿生产工艺、溶剂型球团生产、高炉高效使用生块矿等炉料的研发应用。鼓励节能型炼钢、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推动低品位余热供暖发展。到2025年,废钢年加工能力超过1500万吨,短流程炼钢占比达40%以上。

中钢协:73家钢铁企业完成了全工序超低排放改造

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共有99家钢铁企业(包括一家球团企业)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其中,73家钢铁企业完成了全工序超低排放改造,涉及粗钢产能约3.62亿吨;26家钢铁企业完成部分工序超低排放改造公示,涉及粗钢产能约1.08亿吨;目前正在评审中的36家企业涉及粗钢产能约0.83亿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呈加速趋势。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和行业超低排放意见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和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听取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配套制度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是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制定并实施好《方案》,对于巩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有效统筹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和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水平,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监测监控和协调联动,做到早预警、早会商、早行动,更加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实现污染过程“削峰降速”。要持续推进治污减排工程,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加快推广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电动化。要加强统筹调度和监督帮扶,强化考核督察和政策支持,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见效,确保打好秋冬季攻坚这场硬仗。

会议强调,推进实施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是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要统筹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碳减排行动,引导企业更好落实原料替代、燃料替代等防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扎实做好《两个意见》的组织实施、评价管理和宣传解读等工作,配套印发评估监测技术指南等,指导企业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切实发挥出减排效益。要指导地方落实好超低排放的各项支持政策,提高企业改造积极性,让绿色发展水平高的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钢铁行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23)》在京发布

11月17日,为持续追踪钢铁行业社会责任工作进展与成效,总结和展现负责任的大国钢铁形象,《钢铁行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23)》在京发布。《蓝皮书(2023)》称,中国钢铁投入巨大成本,坚定不移加快超低排放改造。超低排放改造使中国钢铁业向低能耗、低污染绿色制造转型取得突破性进步。下一步将继续加快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进程,力争2025年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改造。

国务院:严禁新增钢铁产能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12月7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其中提到,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

应急管理部:2024年起全国推广钢铁、铝加工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12月12日,应急管理部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有关情况。会上,应急管理部安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尚文启介绍,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是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防范遏制事故的有效“技防”手段。2023年开始,应急管理部在全国推广粉尘涉爆企业监测预警工作,2024年开始在全国推广钢铁、铝加工企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系统部署,接入企业监测数据。目前,在监测预警平台已经接入了粉尘涉爆企业533家、钢铁企业56家、铝加工企业52家。计划到2025年底,推动这三类工贸企业监测联网“应接尽接”。

《唐山市支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

12月14日,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支持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包括6方面、20条具体措施。一是突出科技创新。主要包括鼓励钢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鼓励钢铁企业创建研发平台,鼓励钢铁企业引进技术成果,鼓励钢铁企业突破关键技术。二是提升供给能力。主要包括推动钢材产品提质升级,鼓励品牌质量提升,增强铁矿资源保障能力。三是加强产业协同。主要包括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多元发展,拓展服务领域。四是激活发展动能。主要包括加快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加快推进绿色低碳改造,提高电炉炼钢比例。五是加快培育龙头。主要包括加大整合重组力度,推动规范企业优化提升,大力培育千亿级企业集团。六是强化要素保障。主要包括加强公共平台服务,支持引进行业人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双碳线路:

钢铁行业EPD平台:首发铁矿石EPD报告

1月11日,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办首发暨钢铁EPD集中发布仪式在上海举行。6份铁矿石EPD报告成功首发,20份钢铁EPD报告成功发布。钢铁行业EPD平台以钢铁产品环境绩效信息披露为主要核心,同时积极拓展钢铁产业链。本次铁矿石EPD首发代表EPD平台迈上了新的台阶,对钢铁产业链的绿色低碳发展来说意义重大,将帮助下游企业获取准确的上游铁矿石材料环境信息,实现绿色采购,通过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绩效评估,帮助企业更科学地制订及实现减碳路线图。

“千亿绿钢”行动启动,“十四五” 预计将完成约1000亿元绿钢交易

1月13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发起的“千亿绿钢”行动在北京正式启动。这是国内首次用数字化方式对绿色低碳钢材进行标准认证、采购分级,并实现规模交易。预计“十四五”期间,“千亿绿钢”行动将完成约2500万吨、1000亿元的绿钢交易,累计减少二碳排放量超过250万吨。

河钢集团与必和必拓签署钢铁行业CCUS工业示范项目合作协议

3月26日,河钢集团与必和必拓在北京签署钢铁行业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业示范项目合作协议,双方站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高度,基于长期的互信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共同价值理念和同向而行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共同推动钢铁行业关键环节CCUS技术研发、示范和标准引领,开启了CCUS领域深化战略合作的新篇章,标志着我国钢铁行业产业链协同降碳模式取得了新突破。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推动钢铁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6月5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钢铁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方案>的通知》,围绕《钢铁企业危险作业目录》,根据生产工艺、特点、装置规模和控制系统复杂程度,在原料、炼铁、炼钢、轧钢、煤气、除尘等单元推广应用机械臂、机器人或其他专用工具替代人工,推广应用自动化控制、远程监控和智能感知预警等技术装备,推进危险区域、危险作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切实从根本上提升危险作业安全水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宝武集团与力拓集团深化气候变化伙伴关系,助力钢铁价值链实现脱碳

6月12日,全球最大的钢铁企业中国宝武钢铁集团与全球最大的铁矿石生产商力拓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中国和澳大利亚共同探索一系列行业领先的新项目,助力钢铁行业价值链实现脱碳。这是双方继成立合资企业开发西澳大利亚皮尔巴拉西坡项目后的又一合作,西坡项目投资达20亿美元。据了解,此番双方合作项目包括:在宝武集团的钢厂研究、建造并示范一个实验规模电熔分炉,实现中低品位矿石生产的直接还原铁(DRI)技术用于低碳钢铁生产。优化澳大利亚矿石生产球团技术,为其作为低碳竖炉生产直接还原铁的原料提供支持。扩大宝武集团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技术的开发,该技术可大幅减少高炉工艺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共同研究在西澳大利亚生产绿色低碳炼铁的机会。

宝武集团与FMG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应对气候挑战

6月13日,FMG与宝武集团双方就公司发展近况、产业形势交换意见,探讨未来在低碳冶金、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机遇,并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利用FMG的铁矿石和绿氢资源,共同探索低碳炼铁技术,并在铁矿石选矿研发以及可再生能源和绿氢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

必和必拓与中天钢铁携手打造绿色低碳国际合作新模式

6月15日,必和必拓与中天钢铁在上海举行会谈,双方对在2022年共同开展的高炉低碳燃料技术开发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中天钢铁是必和必拓全球铁矿石和钢铁产业链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之一。双方于2022年建立低碳合作伙伴关系,以推动高炉低碳技术示范作为共同愿景开展研究。目前,双方已达成一致,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合作推进高炉低碳技术的工业化示范,共同打造绿色低碳国际合作新模式,推动全球钢铁产业链绿色低碳发展。

首钢发布低碳规划,2050至2060年力争实现碳中和

7月6日,首钢股份宣布《首钢股份低碳行动规划》并介绍了我国钢铁行业与首钢低碳发展现状,提出首钢未来低碳转型发展的目标及实施路径。根据规划,首钢股份明确提出要争做超低排放示范者、低碳发展引领者、产业协同推动者,2025年CO?排放总量力争达到峰值,部分产品具备减碳60%能力;2030年,低碳产品专线具备吨钢CO?排放强度比2020年降低30%的能力;2035年,CO?排放总量较峰值降低30%;2050至2060年,力争实现碳中和,成为全球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先锋。

河钢正式启动钢铁行业CCUS工业示范项目

8月7日,河钢召开“钢铁行业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业示范项目启动会暨技术方案论证会”,正式启动钢铁行业CCUS工业示范项目,并完成了工艺方案论证,标志着河钢CCUS由“储备型技术”向“应用型技术”推进迈出了关键一步。

河钢实施《低碳排放产品发展规划(2023-2026)》

9月1日,由河钢集团联合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共同制定的《河钢集团低碳排放产品发展规划(2023-2026)》(以下简称《河钢低碳产品规划》)正式实施。这是河钢持续引领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务实举措,是钢铁企业积极助力推动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示范行动,将推进河钢加快打造中国乃至世界钢铁工业绿色低碳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先锋企业。

《酒钢集团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正式发布

10月12日,《酒钢集团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正式发布,明确了产业低碳发展的目标、路径和措施,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全面实现碳中和。《酒钢集团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明确“双碳”工作的愿景目标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努力成为西北地区工业绿色低碳实践领跑者、低碳技术开发先行者、产业耦合发展示范者。

方案提出酒钢集团碳达峰碳中和六大实施路径——提升装备水平和优化流程结构,持续推进全流程节能降碳;优化用能结构、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逐步实现能源消费低碳化;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应用,打通钢铁有色产业低碳发展路径;培育绿色低碳产业,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实现协同降碳;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节约意识,推动全体员工低碳生产生活。通过达峰、减碳、脱碳、中和四个阶段,努力构建适应生态文明要求和强国战略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

鞍钢集团与15家金融机构签署《绿色金融联盟合作框架协议》

10月20日,鞍钢集团与15家金融机构签署《绿色金融联盟合作框架协议》,正式成立绿色金融联盟,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全方位一站式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助力绿色鞍钢建设,为共筑钢铁绿色金融生态圈贡献“鞍钢方案”。

《河北省钢铁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荐目录》正式发布

10月21日,为促进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推广应用,推动河北省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面向全行业公开征集一批钢铁行业鼓励推广应用的先进工艺技术装备,编制《河北省钢铁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共计征集到70余项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在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的帮助下,组织行业权威专家召开评审后。评价遵循三项原则:一是技术和装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和支持方向,成熟度高、稳定性强;二是技术和装备具有普适性,适合在行业内广泛推广;三是案例已经得到成功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专家组对这些工艺技术装备逐一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认真细致的评价,最终一致认为《大型高温高压干熄焦技术》等32项工艺技术装备适合列入《河北省钢铁行业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其中工艺流程优化技术11项、智能化控制技术7项、先进工艺装备5项、三废治理与应用技术5项、余热余能高效利用技术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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